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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002312) -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债务性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维护 融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债务 性融资行为。 第二章 债务性融资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债务性融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 7 (一) 遵纪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 集中管理原则:公司集中管理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融 资事宜,统一融资授信,统筹融资资金使用,各子公司分级配 合,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项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 序后实施。 (三) 战略导向原则:融资管理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要求; (四) 价值创造原则:融资管理应以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 为核心,通过科学合理的筹资决策,实现筹资成本最低、资金 结构最优; (五) 风险匹配原则:融资管理应确保公司负债规 ...
川发龙蟒(0023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 公司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1 / 4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规 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报信 ...
川发龙蟒(0023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1 / 1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投资者接待及推广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遍遵守的道德规范 ...
川发龙蟒(0023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重大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 大信息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 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控股公司应当 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信息整理、报送、披露, 遵守公司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纪律。 第二章 信息报告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董事会 1 / 1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进行有关公司 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 时和准确。 第三章 信息报告内容和范围 第一节 非关联交易 授权董 ...
川发龙蟒(00231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 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应当充分防范风险,交易标的原则为中 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 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 1 / 6 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及经董 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 ...
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 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 票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 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 1 / 10 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
川发龙蟒(002312) - 《总裁工作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裁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总裁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其中常务副总裁 1 名),安全总 监 1 名,总工程师 1 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1 名,由总裁 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兼任 1 / 6 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 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 第三章 总裁的职责 第六条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勤勉尽责的义务。应维护企业形象和法人财产权,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七条 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员工的利益关系,在拟定 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 (或开 ...
川发龙蟒(00231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 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 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不得 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 1 / 3 时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 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对政府等外部报送等 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等 报送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 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 体登记制度依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连同 保密提示函一起报送。保密提示函应同报送材料一起列示在 报送文件材料签收清单中,报送的材料签收清单经接收人员 签字后报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查。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 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发展龙 ...
川发龙蟒(0023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完善 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1 / 6 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 ...
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09: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授权事项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 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二章 授权原则及授权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审慎授权。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 (二)坚持充分授权。在《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对经营涉及的经常性事项充分授权,提高经营效率。 (三)坚持适时调整。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 1 / 3 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授权权限。 (四)坚持有效监督。董事会对授权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保障对授权权限有效规范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一)经理层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不得变 更或超越授权范围,经营管理重大问题需通过总裁办公会集体研究 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