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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5:1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监事会成 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管理独立性、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独立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程。 现将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关于拟终止国内供应链业务并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 ...
齐翔腾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5:1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黄业德) 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业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山 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山东英 科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 ...
齐翔腾达:淄博齐翔腾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4-04-23 13:3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2日 上市公司名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齐翔腾达 股票代码: 002408.SZ 收购人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10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齐翔腾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在齐翔腾达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 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此次齐翔集团将其持有的齐翔腾达45.91%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能新材 ...
齐翔腾达: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34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 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鑫兴法意【2024】0201 号 北京 - FIT BEIJING FIRM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 座三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308983 传真:010-65309069 法律意见书 n 即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出具之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鑫兴法意【2024】0201 号 致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山东能源 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或"收购 ...
齐翔腾达: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04-23 13:3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101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2日 上市公司名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齐翔腾达 股票代码: 002408.SZ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收购人在齐翔腾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齐翔 腾达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 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此次齐翔集团将其持有的齐翔腾达45.91%的股权无偿划 ...
齐翔腾达: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34
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鑫兴法意【2024】0202 号 北京 BEIJING FIRM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邮编:100020 层 电话: 010-65308983 传真:010-653090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鑫兴法意【2024】0202 号 致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山东能源 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或"收购人")委托,担任山能 新材料以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 团") 持有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腾达") 1,305,214,885 股股份有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和 ...
齐翔腾达: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4-23 13:3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齐翔腾达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2日 1 股票代码: 00240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首 股权变动性质: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持股比例减少)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 ...
齐翔腾达: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2024-04-23 13:34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过户登记程序。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淄博齐翔 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告知函》,齐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305,214,8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5.91%)无偿划转给山能新材料。本次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将由齐翔集团变更为山能新材料,实 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 ...
齐翔腾达: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2:02
| 证券代码:002408 |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8 |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庆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山东省国资委 ...
齐翔腾达: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2 11:56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 4、齐翔集团为山能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告知函》,将齐翔集团持有的齐翔腾 达 1,305,214,8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5.91%)无偿划转给山能新材料。本 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齐翔集团变更为山能新材料,实 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 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