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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 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 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驻外办事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 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必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 2 名, 并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如《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所规定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
赣锋锂业(0024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1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 司条例》(以下合称"《公司条例》")、香港《证券期货条例》(以 下简称"《证券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 下简称"《收购及股份购回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
赣锋锂业(002460) -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投资决策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均需提交对外投资分析报告等相关材 料,并由战略投资部建议并组织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根据本细则规 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 批准 后方可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未达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 在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视为最终决策依据。 第二章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权限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四) |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 | --- | | (五) |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 | | | 证券及上市方案; | | (六) | 拟定公 ...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包括独立 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 ...
赣锋锂业(00246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降至低于上述规定要求时,公司需及时发布公告公 布有关详情及原因,公司须于其不符合有关规定后的 60 天内,委任足够 人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符合规定。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是非执 行董事,且至少有三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不少于2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代行其职 责。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 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 制 ...
赣锋锂业(0024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 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 ...
赣锋锂业(002460)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 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 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七条 在年 ...
赣锋锂业(0024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股东会, 对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 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 出席和表决并明确授权范围。出席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参加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股东会的召开、会议议程、记录及日常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下列职权: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