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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0-27 08:05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6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 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 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
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8:05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5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直 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 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强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25 15:06
|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 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上述承诺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 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提交的《关于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钱晓春先生和管军女士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钱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1,175 ...
强力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3-10-25 09:3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于近日获悉,公司持有 99%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泰兴强力先 先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先")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并收到 了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0613 民初 8306 号]。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5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一、控股子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收到《民事 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控股子公司(强力先先)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 240 万元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 ...
强力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09 11:14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5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 2023年10月09日(星期一)下午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 三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常州 ...
强力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11:14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5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0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张海霞女士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 ...
强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09 11:14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倪寅森先生、王兵先生、潘晶晶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倪寅森先生、王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潘晶晶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倪寅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 ...
强力新材: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3-10-09 11:14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4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 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转股期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初始转股价格:18.9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8.90 元/股(生效 日期:2022 年 6 月 17 日)。 2、2023 年第三季度,共有 10 张"强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52 股"强力新材"股票(股票代码:300429)。 3、截至 2023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8,498,519 张,票面总金额 为 849,851,900 元人民币。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
强力新材:强力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0-09 11:12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33 号 致: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11:12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0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钱晓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