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RI DA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3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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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3 11:02
RSM 容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04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amof.gov.cn)"进行查询 "进行查看"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mof.gov.cn)"进行查询 " 容诚: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 容诚专字[2024]215Z0040号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鸿日达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15Z001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 ...
鸿日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伟)
2024-04-23 11:02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建伟,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证券部高级经理; 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总监;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计部 授薪合伙人;2024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2023 年 9 月至今,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张建伟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了独立 ...
鸿日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0:5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582.85 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19,329.76 万元。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日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鸿日达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鸿日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0 元,本次发 ...
鸿日达: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3 10:5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 发,截至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 ...
鸿日达: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3 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 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申请融资额度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或借款、融资协议金额为准)。融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 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保函、信用证、外汇、发行债券、商业保理和 其他融资方式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士在上 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 际需要调配各贷款主体之间的额度。本次授权生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事项 为支持公司 ...
鸿日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3 10:5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两名,实际参加的独 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 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 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 ...
鸿日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0:58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30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 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1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
鸿日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58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鸿日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 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关于年度内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届次 | 通过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 --- | | | | | 的议案》; | | | | | 2、《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非经营性 | | | | |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
鸿日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0:5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应用指引》、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鸿日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23 年 度鸿日 ...
鸿日达: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3 10:58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20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 用减值损失)。具体构成如下表: | 类别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元) | | --- | --- | --- | | 信用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645,498.52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496,550.62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94,094.25 | | 资产减值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