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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上半年净利润为6.13亿元,同比增长170.57%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14 11:53
东阳光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1.24亿元,同比增长18.48%;净利润为6.13亿元,同比增长 170.57%。 ...
宏创控股: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1.18亿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14 09:13
Group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1.448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13.82% [1] - The net loss for the company was 118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a net loss of 18.45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1]
丽岛新材10.04%涨停,总市值24.15亿元
Jin Rong Jie· 2025-08-11 02:17
8月11日,丽岛新材盘中10.04%涨停,截至09:53,报11.56元/股,成交1949.08万元,换手率0.85%,总 市值24.15亿元。 资料显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公司专注于涂层铝卷的生产,提 供包括易拉罐盖铝材在内的各类高精度铝卷产品。公司拥有多条高效辊涂生产线,常备超过5000吨基材 和2000吨成品,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 截至7月18日,丽岛新材股东户数1.47万,人均流通股1.42万股。 2025年1月-3月,丽岛新材实现营业收入4.11亿元,同比增长33.06%;归属净利润-1225.62万元,同比减 少1158.62%。 ...
研判2025!中国热轧镜面铝市场政策、产业链、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分析:行业技术壁垒较高[图]
Chan Ye Xin Xi Wang· 2025-08-07 01:39
内容概要:随着光学器件、建筑装饰、汽车制造、消费电子、高端化妆品包材等下游市场的飞速发展, 带动热轧镜面铝需求持续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24年我国热轧镜面铝行业市场规模达 304.69亿元,同比增长22.69%,未来,在"碳中和""碳减排"目标指引下,铝材因其可回收性强、能耗相 对较低等优势,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热轧镜面铝作为铝材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若能进一 步优化工艺,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更契合环保要求,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上市企业:中国铝业(601600)、南山铝业(600219)、常铝股份(002160)、明泰铝业(601677) 相关企业:成都新凯撒铝业有限公司、诺贝丽斯铝业(镇江)有限公司、安美奇铝业(中国)有限公 司、上海厍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联合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河南润 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铭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热轧镜面铝市场政策、热轧镜面铝产业链、热轧镜面铝市场规模、热轧镜面铝竞争格局、热轧 镜面铝发展趋势 一、概述 镜面铝是通过轧延、打磨等方法处理,使板材表面具有镜面效果的铝板,根据制造方式不同,镜面铝分 为热轧 ...
鑫铂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及经理层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 ...
鑫铂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选。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
鑫铂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5 16:1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任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 ...
和胜股份: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 防范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 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视同上市公司的行 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公司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交易活动。公司进行期货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 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 ...
和胜股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 ...
和胜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2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