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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波
2024-01-31 09:1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梁波为江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 ...
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岩
2024-01-31 09:1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1-31 09:1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并发表如下意 见: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吴文多先生、张岩先生、梁波先生符合担任公司 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岩先生、梁波先生 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吴文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提名张岩先生、梁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 ...
江中药业:关于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1-29 09:54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一)上述经营数据为初步核算,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上述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 出任何默示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三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 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3 年年度经营情况预计 经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核算,2023 年度,公司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约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约 18%。 二、说明事项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 ...
江中药业: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09 23:14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 月 | 《公司章程》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 --- | ---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目录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和数量 7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8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 |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 | | (六)本激励计划的其他 ...
江中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9 10:32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楼接待中心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T. +86 21 5234 1668 F. +86 21 5234 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 释 义 2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5 | | 第二节 正文 6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 |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合法合规性 7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 |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9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0 | | (五)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3 | | (六)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3 | |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8 | |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1-02 11:1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与职责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 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特制 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本办法"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11:17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 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02 11:1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 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将相关情况提前与我们 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于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激发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促 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1-02 11:17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二〇二四年一月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 178 号文)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