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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 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股权投资、对外收 购、兼并企业(包括股权或资产)、包括股票、期货在内的风险投资等(不包 括委托理财和外汇衍生品)。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 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 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该董事的辞职应当在改选出的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将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 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情形或者独立董事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 现金差价结算;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 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4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勤勉与忠实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应当保证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 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改变用途、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纵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工作细则
2025-12-11 09:47
第一章 总则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 合规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合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第一条 为促进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体系的 建立,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 "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条 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合规委员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三(3)名为独立董事,两 (2)名为关联董事。三(3)名委员候选人由现任控股股东提名,两 (2)名委员候选人由现任重要少数股东提名。 第四条 合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由董事会通过普通决议选举和任命。 第五条 合规委员会设主席 1 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合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以下简称《指引》)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对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的过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1 09:47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和《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内审部承担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须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