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 ENERGY(6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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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2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国良、姚 直书、孔令勇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 意出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
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2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全称: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COAL XINJI ENERGY CO.,LTD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党章党规 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88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于 1997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1000001002818。后公司改于安徽省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注册手续, ...
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27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purpose of the system is to standardize the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of China Coal Xinji Energy Co., Ltd.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investors, especially minority investors [3] - The system is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Securitie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 Related Parties and Transactions - Related parties include both legal entities and natural persons that have a speci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mpany, which may lead to a bias in the company's interests [5] - The definition of related parties includes entities tha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control the company, hold more than 5% of the company's shares, or have significant influence over the company [5][6] - Related transactions encompass various activities such as asset purchases or sales, external investments, financial assistance, and other agreements that may result in the transfer of resources or obligations [6] 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and Authority - Proposed related transactions must be submitted by the company's functional departments, detailing the specifics, pricing basis, and impact on the company and shareholders [9] - Transactions exceeding 30 million yuan and accounting for more than 5% of the company's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require an independent audit or evaluation and must be submitted for shareholder approval [10] - The general manager can approve transactions below 300,000 yuan with related natural persons and below 3 million yuan with related legal entities, while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as authority over larger transactions [11] Disclosure of Related Transactions - Transactions with related natural persons exceeding 300,000 yuan and those with related legal entities exceeding 3 million yuan must be disclosed promptly [22] - Disclosure must include transaction summaries, independent director reviews, pricing policies, and the impact of the transaction o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us [24][11] Avoidance Measures - Related parties must recuse themselves from voting on related transactions to ensure impartiality [20][21] - The board meeting can proceed with a majority of non-related directors, and if fewer than three non-related directors are present, the transaction must be submitted to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for approval [20]
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2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促进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4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5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 ...
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2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 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条 为加强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3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 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4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 ...
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15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2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四次 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实到 7 名。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 董事孙凯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会议由董事孙凯先生主持。会 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 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 订)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的职权 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相应废止。同意公 ...
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15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 1 号楼 2 层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6 日 至2025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即 9:15-9:25,9:30-11: ...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6-05 08:4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也可以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对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公证。 1 第1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确保股东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2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3条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第4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 ...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6-05 08:4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1 第1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 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2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3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4条 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执行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职务的董事,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5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6条 股东会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 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7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05 08:4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1 第2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3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第 4 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 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