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60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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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秦桂森)
2024-05-10 09:2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贵松)
2024-05-10 09:25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贵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 ...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明龙)
2024-05-10 09:2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姚明龙先生为上海剑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剑桥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024-05-10 09:2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2 | | --- | |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3 2023 |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 | |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 |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9 2023 | |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1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2 |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3 |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 |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3 |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并更名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5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 | 宜的议案 85 | | 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1 | |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议案 95 | |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97 | |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98 |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 ...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明龙)
2024-05-10 09:2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姚明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 ...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贵松)
2024-05-10 09:2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贵松先生为上海剑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桂森)
2024-05-10 09:25
提名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秦桂森先生为上海剑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剑桥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5-06 12:02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1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3、业务规模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
剑桥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5-06 11: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5 月 17 日 3. 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 --- | --- | --- | | A股 | 603083 | 剑桥科技 | 2024/4/1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和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23)和《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单独持有公 ...
剑桥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
2024-05-06 11:5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待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