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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2024-03-18 11: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待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 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 ...
剑桥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11:05
公司代码:603083 公司简称:剑桥科技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
剑桥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2024-03-18 11: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聘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并向董 事会提出选聘建议等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 见、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剑桥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2024-03-18 11: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董事会决 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拟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依 据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建议等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
剑桥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3-18 11:05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
剑桥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18 11:05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姚明龙先生、谢冲先生 和刘贵松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等制度,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 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 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 工作。 2023 年度,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 行了各项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3名委员,均由在 ...
剑桥科技: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18 11: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 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61,400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
剑桥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桂森)
2024-03-18 11:05
公司代码:603083 公司简称:剑桥科技 秦桂森,男,1977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 曾任青岛海事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 亲属关系等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 略委员会委员。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秦桂森)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秦桂森)作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 ...
剑桥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8 11:05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浦江科技广场 8 幢 5 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Gerald G Wong 先生召集 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长 Gerald G Wong 先生、 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均以视频或音频接入方式参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剑桥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18 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剑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均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立信会计进行 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 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 作。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