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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9 12:19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 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3-29 12:1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锦州神 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董事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12:1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二名,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由审计委员会委员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2:19
| | | 目 | 录 | | | --- | --- | --- | --- | --- | | 序号 | 内 | | 容 | 页码 | | 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1-2 | | 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1-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110Z002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110Z0024 号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神工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3-29 12:1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认为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 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 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2、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 2024 年,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订单回款收款管理工作,积极控制应收账款规模, 加大催收力度,持续监控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根据信用风险评估减少或停止对 特定客户的销售; 存货周转方面,2023 年公司新业务半导体大尺寸硅片产品评估认证周期较长, 因此平均产能利用率有限,存货消化较慢。2024 年,公司将稳健扩充硅片产能,优 化排产计划,严格库存管理,实现研发验证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平衡; 此外,由于前两年原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29 12:1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 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 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 ...
神工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3-29 12: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对神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 导,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神工股份出具保荐总结报 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 ---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9 12:19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 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 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施行准则解释 第 17 号,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前采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12:1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专门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社会相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2:19
审计报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110Z002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06 | 目 录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110Z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