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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除外)。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指公司购入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 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 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 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 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 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五)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慧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 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0:46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
慧辰股份(6885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彤)
2025-06-04 10:45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0:4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
慧辰股份(6885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04 10:45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 | | | | | | 公司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 | | | | | | 公司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方式等如下: | | | | | 资方式等如下: | | | | | | | | | | | | | 出 | | | | | 出 | | | | | | | | | | | | | 序 发起人名 持股数量 出资时 号 间 | 称 | 资 方 | 出资时 | | 序 发起人名 持股数量 资 号 称 (股) 方 | | 间 | | | | ...
慧辰股份(6885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彤)
2025-06-04 10:45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 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徐彤 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出任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 ...
慧辰股份(68850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4 10:45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0 日 至2025 年 6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5-16 20:48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21st meeting of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May 16, 2025, to discuss the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2][12]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granting of 1,926,000 shares of the first category of restricted stock to 72 eligible participants and 1,819,420 shares of the second category to 90 eligible participants, with a grant date set for May 16, 2025 [12][21] - The total number of restricted shares granted represents 5.04%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 capital of 74,274,500 shares [13][21] Group 2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lso convened on May 16, 2025, and approved the same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confirming that all participants met the necessary qualifications [8][31] - The granting price for the restricted stocks is set at 16.83 yuan per share [21][22] - The first category of restricted stock has a validity period of up to 36 months, while the second category has a validity period of up to 48 months [22][28] Group 3 - The company has implemented necessary confidentiality measures regarding the insider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incentive plan, ensuring no insider trading occurred during the self-examination period [41][42] - The company confirmed that no insider information was leaked prior to the public disclosure of the incentive plan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