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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3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 司在内)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该在 第 1 页 共 13 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 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 ...
普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3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 ...
普冉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28
第六条 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办 理。 第 1 页 共 6 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普冉半导体(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普冉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 证、抵押及质押。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 ...
普冉股份: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1:28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 5005 弄 1 号楼 9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
普冉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28
为进一步加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 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对象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 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 ...
普冉股份: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1:28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本 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 ...
普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2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 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在内;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
普冉股份: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26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 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 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 ...
普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视具体工作情况决定设立工作组,负责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等具体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普冉股份: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1: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业绩说明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