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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7 11:3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60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21.30万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23.90万 | | 元。 | 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21.30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23.90万股, | | 均为普通股。 | 均为普通股。 | | 章程内其他条款 | 章程内其他条款 | | "股东大会" | "股东会"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 ...
润贝航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1-27 11: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润贝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润贝航科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2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91.9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11-14 12:42
证券代码:001316 证券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54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张少龙、黄培财、林晓可、邹莲贵、江婷、陈道铭、张煜林、黄友莲、 傅卫美、孙亚娟、涂士龙、蔡玉、齐亚涛、任佩、杨艺、钟志威、史小林、 陆正光、颜太军等 19 位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贝航科")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张少龙、黄培财、林晓可、邹莲贵、江婷、陈道 铭、张煜林、黄友莲、傅卫美、孙亚娟、涂士龙、蔡玉、齐亚涛、任佩、杨艺、 钟志威、史小林、陆正光、颜太军 19 位股东(以下简称"19 位减持股东")计 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692,1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 截至 20 ...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11-13 11:17
证券代码:001316 证券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52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田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田野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田野先生将不在 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田野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野先生共 持有公司股份 499,500 股(其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80,000 股后续将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回购注销)。辞职后田野先生将按 照相关承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降低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7 11:19
证券代码:001316 证券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51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降低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刘俊锋、徐烁华、刘俊山、田野、周维、张少龙、黄培财、林晓可、邹莲贵、 江婷、陈道铭、张煜林、黄友莲、傅卫美、孙亚娟、涂士龙、蔡玉、齐亚涛、任 佩、杨艺、钟志威、史小林、陆正光、颜太军 24 位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南昌飞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 昌飞航")及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过入方之一重庆宇之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宇之航")解散后,原南昌飞航持有的 4,506,7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48%)润贝航科股份按照其股东持股比例过户至刘俊锋、徐烁华、刘俊山、田 野、周维、张少龙、黄培财、林晓可、邹莲贵、江婷、陈道铭、张煜林、黄友莲、 傅卫美、孙亚娟、涂士龙、蔡玉、齐亚涛、任佩、杨艺、钟志威 ...
润贝航科(001316)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0:55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50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 --- | --- | --- | --- | |------------------------------------------------------|--------------------------|--------------------- ...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6 08:45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证券代码:001316 证券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49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5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7,5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2946%。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贝航科")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
润贝航科: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0:43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 释义 | | - | 3 - | | --- | --- | --- | --- | |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和授权 | | - | 4 - | |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 | - | 5 - | | 三、结论意见 | | - | 8 -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润贝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 律顾问,现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以下 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文件资 料和事实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