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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2 14:4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 ...
新和成:公司章程(2024年04月)
2024-04-22 14:4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三章 | 股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一节 | 股东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五章 | 董事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一节 | 董事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二节 | 董事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七章 | 监事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
新和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2 14:4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 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 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
新和成: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14:41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 对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药 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内容,最终稿以浙江省市场监管管理局登记为准。 具体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原料药(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 产凭有效许可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 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 案证明》)。 有机化 ...
新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2 14:4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 控制度,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 计委员 ...
新和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4: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承 | 截至2024年3月31 | | 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 | --- |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 日累计已投入募 | 投 入比例 | | | | | 诺投资总额 | | |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 | | | | 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额、银行理财收益) | | 年产 25 | 万吨蛋氨酸项目 | 486,707.55 | ...
新和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2 14:4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 O 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 | |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3 | | 第三章 | 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程序 15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职责 17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报告、审议和职责 17 | | 第六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19 | | 第七章 | 信息保 ...
新和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4:41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总 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五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 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国锋先 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
新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4:4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是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 ...
新和成: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22 14:41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 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 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 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