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YUHONG(0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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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 ...
东方雨虹(0022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等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
东方雨虹(002271)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方向,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 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未达到 100%)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拥有其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 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所称的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均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 ...
东方雨虹(0022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东方雨虹 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任之日起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 ...
东方雨虹(00227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上市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 ...
东方雨虹(0022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深交所、《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 施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可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 ...
东方雨虹(002271)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东 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 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