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he(0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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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上市公司交出十年来“最惨”三季报
Di Yi Cai Jing· 2025-10-30 11:20
Core Viewpoint - The Chinese liquor industry is experiencing a significant downturn, with many companies reporting substantial declines in performance during the third quarter, primarily due to insufficient market demand [1][4]. Group 1: Performance Decline - Most liquor companies that have reported their third-quarter results show accelerated declines in performance, with some experiencing nearly triple-digit drops in net profit year-on-year [1]. - Regional liquor companies, such as Kouzi Jiao, reported a 46.2% drop in revenue and a 92.6% decline in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1]. - Other regional companies like Laobai Gan Jiu and Jin Hui Jiu also faced significant revenue and profit declines of 47.6% and 68.5%, respectively [1]. Group 2: Head Companies Performance - Leading liquor companies showed a mixed performance, with Shanxi Fen Jiu achieving a 4.1% increase in revenue to 89.6 billion yuan, but a 1.4% decline in net profit [2]. - Luzhou Laojiao reported a 9.8% decrease in revenue and a 13.1% drop in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3]. - Gujing Gong Jiu experienced a dramatic 51.7% decline in revenue and a 74.6% drop in net profit [3]. Group 3: Market Conditions - The overall decline in performance is attributed to a weak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leading to reduced consumption and a contraction in white liquor consumption scenarios, particularly affecting mid-to-high-end products [4]. - High inventory levels and price inversions are putting additional pressure on the industry, contributing to an overall oversupply situation [4]. - The demand for liquor during the recent Mid-Autumn and National Day holidays saw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25%, indicating ongoing weak market conditions [4].
洋河股份(002304) - 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一)公司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指非本公司职工的董事,含独立 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统称公司管理团队成员。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激发经营管 理团队活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以经营业绩 为主要依据的考核牵引机制、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实现股 东、公司和管理团队之间利益的协同共享,依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室主要 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起草和执行薪酬与考核相关方案、细则。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薪酬与考核的日常工作,并执行公司董 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如下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公司董事会根据发展战略,制定短期效益与中 长期目标相结合的考核指标,强化任职激励,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 ...
洋河股份(00230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 第一章 总 |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 | 第三章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4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4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6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6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1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洋河股份(0023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 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 责会议提案的预先收集,汇集整理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 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时; (五)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书、证券 ...
洋河股份(00230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 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 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1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 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 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洋河股份(00230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 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 ...
洋河股份(00230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 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 任何第三人泄漏相关内容。 第三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 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所赋予的 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 第四条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 ...
洋河股份(00230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洋河酒厂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 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 ...
洋河股份(0023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洋河股份(0023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