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TFO(00237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千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 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
千方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 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中国结算深圳分 1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千方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 ...
千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17 13:3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 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 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 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 ...
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3: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北京 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千方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 股价格人民币38.5 ...
千方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 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 ...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资活动 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独立董事要求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的,公司应 尽量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
千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 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 ...
千方科技: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千方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