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TFO(00237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千方科技(00237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资活动 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独立董事要求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的,公司应 尽量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
千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丽娜)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大会。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 年度,作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方 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慕丽娜,女,1978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拥有多年投资银行和经纪业 务管理工作经验。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瑞银集 ...
千方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 披露的制度 ...
千方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 ...
千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四月修订 (一)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二)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薪酬政策、计划或 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 方案和制度等; (三)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建立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 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 ...
千方科技: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充分调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已在其它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分配原则 第三条 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原则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机构,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
千方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3:36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nt Thornton 载信 t ( 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场 5 层 邮编 10000 + +86 10 8566 5588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7773号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鉴证报告仅供千方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 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千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峰)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 年度,作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方 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峰,男,1970 年 1 月生,法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注协专家管理人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作多年。历 任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科长,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职于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兼任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 ...
千方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 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中国结算深圳分 1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