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GF(0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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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00247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 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 他欺诈活动。离职后应当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
常宝股份(0024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 机构,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评价活动。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其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有关商业秘密或技术 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 ...
常宝股份(0024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认同; (二)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公司治理; (三)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 ...
常宝股份(0024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 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常 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 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
常宝股份(0024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总经理切实履行其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本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五)年富力强,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 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 ...
常宝股份(0024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传递、归集和管理职责,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五)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出现、 ...
常宝股份(0024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 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 行必要说明。当委员辞职导致出现不符相关规定的情况时,该委员的辞职应当在 下任委员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 ...
常宝股份(002478)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 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宝钢 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 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 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 资行为。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除外。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 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 ...
常宝股份(0024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附 件一)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 组织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证券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内审部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 ...
常宝股份(00247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