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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银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7:56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磊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顾一鸣、 财务总监王洁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 ...
银邦股份(30033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07:56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125,471,425.64 | 1,003,259,647.74 | 12.18% | | 归属于 ...
银邦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4-22 08:2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接受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其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基系列产品、铝钢复合材料以及多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轻量化材料解决方案,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绿色低碳的发 展战略,坚持做强铝热传输材料为主业,不断在铝热传输材料领域进行研发升级。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一直专注于高性能金属层状复合材料的研发和生产, 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公司 建有江苏省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9 个研发 平台,拥有具备系统的、超强研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研发团队,在强化钎焊用铝合 金层状复合材料领先优势的同时,亦在不断深化新兴领域用层状复合材料技术研 发和产品推广,不断加强多层金属复合材料的技术研究和储备。通过自主研发、 产学研用 ...
银邦股份_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4-22 08:26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作为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 ...
银邦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4-22 08:2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人"、"本保荐人") 接受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执业规范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 ...
银邦股份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4-22 08:26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银 邦 金 属 复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三 )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目 录 | 可题 1 | | --- | | 可题 2 | | 问题 3 | | 问题 5 ······························································································· 44 | 3-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银邦股份_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4-04-22 08:26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023年度 6-10-20 06-16-16-16-16-16-16-16-16-16-1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ns.cn) 流行本w 江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江苏 86 (510) 68798988 86 (510) 68567788 箱: mail@gztycpa.cn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审计报告 苏公 W[2024]A161 号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财务报表,包 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
银邦股份_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4-22 08:26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 券"或"保荐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 会计师")以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 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银邦金属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银邦股份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4-22 08:26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证券代码:300337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Yinbang Clad Material Co.,Ltd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 ...
银邦股份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4-04-22 08:26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如下: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银 邦 金 属 复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二 )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4-1-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中国 证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