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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企业管治报告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一)企业管治常规 1、以陈述方式阐明公司如何应用《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企业管治守则》 (以下简称"《守则》")列载的原则,让股东可衡量有关原则如何应用; 2、说明公司是否遵守守则条文。若公司已采纳本身比守则条文更为严格的 守则,可在年报中促使他人注意此一事实; 3、如偏离《守则》条文(包括采用《守则》条文以外的任何替代方式),须 说明在有关财政年度中任何偏离《守则》条文的详情(包括经过审慎考虑的理 由)。 (二) 董事的证券交易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制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增加公司透明度,明确企业管治报告编制流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联交所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管治报告》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上列 载。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企业管治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 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是否有采纳一套比《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 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
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
先导智能(3004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
先导智能(3004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香港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协调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
先导智能(30045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 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 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 ...
先导智能(3004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 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投资回报 ...
先导智能(300450)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 年 1 月 | 第一章 总 |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9 | | 第一节 | 监事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先导智能(300450)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关联交易,充分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其他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 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 人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三条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本条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第四条所列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
先导智能(30045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无锡先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 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 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 ...
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拟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无锡先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无锡先导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