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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300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江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761,42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和印花税 833.66 万元, ...
延江股份(300658)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0 07:58
w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5480021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5480021 号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是延江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延江股份(30065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0 07:58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5480015号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财务报 表,包括2024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 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延江股份2024 年 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延江股份,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 ...
延江股份(300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厦 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规定,对延江股份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2024 年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裕忠")采购原材料累计金额为 11,276.83 万元(不含税)。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福建裕忠公司采购金额为 2,965.64 万元(不含 税)。 2025 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向福建裕忠采购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 ...
延江股份(300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江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延江股份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761,42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和印花税 833.66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
延江股份(300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或"公司")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延江股份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绝大部分海外客户以美元进行交易结算。 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和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 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 ...
延江股份(300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0 07: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延江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仕宇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根勇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 是 |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 | |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 ...
延江股份(30065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廖山海)
2025-04-20 07:5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勤勉、谨慎的态度对相 关议案进行审议及表决,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关联交 易、聘任审计机构、薪酬与绩效考核、对外投资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 2024 年度工作呈报述职如下: 一、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了 4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了 5 次会 议共计 9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9 次(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 2 次),均亲自参加出席,没有委托出席及缺席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了解相关议题的资料,并进一 步获取了解拟决策事项所需要的 ...
延江股份(30065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颖彬)
2025-04-20 07:5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颖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 薪酬与绩效考核、对外投资等事项,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 2024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 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任期内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
延江股份(300658)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 4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6 | | 第一节 | 监事 2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7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3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4 | | 第一节 | 通知 34 | | 第二节 | 公告 34 |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