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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
青木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0 12: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1 月 26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01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青木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青木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 1页/共 11页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忠 实、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青木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廖俊峰)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董事会) 提名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廖俊峰先生为青木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青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2024-01-10 12: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0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条为维护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为维护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国公司法》(以下称《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10 12:4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二)款第 2 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
青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12: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01 月 0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斌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吴 志伟先生、独立董事杨东皓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 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 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