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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6:40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慧博、廖俊峰、王浩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韩慧博、廖 俊峰、王浩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的情形。前述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韩慧博、廖俊峰、王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16:40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青 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忠实、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含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兼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宇)
2025-04-28 16:4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宇(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董事, 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离任,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 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准时出席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10 月迄今就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2009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副院长(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等职。 ...
青木科技(3011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慧博)
2025-04-28 16:4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慧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 2024 年度 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至 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惠 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担任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8 16:40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 应报告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联络人和责任人,根据报告程序 将相关事项按公司组织结构体系,逐级归集并向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信息 流转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以及接触信息的相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8 16:40
第一条 为维护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5693560034G。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 4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股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8 16:40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