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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4-09-03 11:38
股票简称:万凯新材 股票代码:301216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 年 9 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 "发行人" "公司"或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 ...
万凯新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3 11:3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致: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 1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
万凯新材: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09-03 11:36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4 年 9 月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 接受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发行人"或"公司")的委 托,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 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万凯新材: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09-02 10:44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IE IS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9739号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万凯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万凯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9-02 10:44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1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 ...
万凯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9-02 10:44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2 截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注:因上表所列开户银行中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由其上 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达州分行签署。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 为每张面值 100 ...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9-02 10:4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万凯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款项支付:具体办理票据支付时,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合同付款进度条款, 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明确支付金额以及付款方式(如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 票),按照《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 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付款手续。 (三)台账管理: 1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 ...
万凯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9-02 10:43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74,207,405.73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1,212,264.15 元,共计 875,419,669.8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 ...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9-02 10:4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万凯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价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02 10:4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 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万凯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价为每张面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