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l New Material(301319)
Search documents
唯特偶(3013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变动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唯 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客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 ...
唯特偶(30131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 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特制定 本办法。所有用印手续均需按照本制度履行签字审核手续。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分公司等的印章管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本制度执行,本 制度没有特别规定的,由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印章的分类 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董事会章、财务专用章、 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对账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出货专用章、订单评审专 用章、人事专用章、文控专用章、辅料图纸受控章、收货专用章、质量管控 中心专用章、中英文章。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 4.1 公司各类印章刻制的申请由印章使用管理部门提出,并根据需求填 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将印章的用途、种类、名称、样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印章的刻制。 4.2 审批通过后《印章刻制申请表》在各公 ...
唯特偶(30131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 易平台信息的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 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 台 , 是 上 市 公 司 法 定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益 补 充 。 具 体 网 址 为 :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 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 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 ...
唯特偶(3013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唯特偶(3013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 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四) 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深交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 和请示等文件。 1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三)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 ...
唯特偶(3013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暂缓和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条件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 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 者豁免披露: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
唯特偶(3013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 ...
唯特偶(301319) -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分子公司不得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 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及防范外汇汇率或外 汇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利率掉期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 ...
唯特偶(30131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 ...
唯特偶(30131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12:33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44 | 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 | --- | --- | --- | | 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3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4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5 | 总裁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0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 21 | 印章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