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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障公 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信息,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向证券 监管部门备案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单位(以下统称"权属单位")。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 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行使审计监督和评价职能。 第二章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法务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法务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法务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不歪曲事实或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得谋取私利。 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 职业判断。对于实施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 — 1 — 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与被审计单位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 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全部由公司独 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 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并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 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不向上交所申请,由信息 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 息,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 露及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且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 司以及各关联单位(以下统称"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为各有关单位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各有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 1 —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3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不再 — 1 — 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 则第三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十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鲁政股字〖2002〗 31 号),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兖矿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3700007409658444。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79 号" 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 ...
日照港(60001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2:4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四、 公司负责人牟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磊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总股本3,075,653,88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需分配利润总额为101,496,578.30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