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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 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 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信息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应 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 及时公告。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应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 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 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开展,保障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唐山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 度,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 第二章 关联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7-15 08:01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方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第三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方因向金 融机构借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股东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经本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 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 职责范围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 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依法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唐山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5 08:0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不定期督促年审会计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者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条 为促进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唐山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 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