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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60310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03 16:0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009 号 致: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汇嘉时代 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
汇嘉时代(603101)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03 16:00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5-00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101,332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67%,购买的最高价为 5.17 元/股、 最低价为 4.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816,102.9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 ...
汇嘉时代: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26 08:2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一月 | 目 录 | | --- | | 《会议议程》 2 | | --- | | 《会议须知》 4 | | 议案一 6 | | 议案二 7 |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 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2 日 15:00 至 2025 年 1 月 3 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 5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 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汇嘉时代: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8 10:4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65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有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 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 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
汇嘉时代: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8 10:42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6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 58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2 日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 ...
汇嘉时代: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0:42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6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稳健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支付 30 万元的审计费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
汇嘉时代: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0:42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 2023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 80 万元的审计费用,并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会董事 9 人 ...
汇嘉时代:汇嘉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潘锦海)
2024-12-10 11:4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股票代码:603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锦海 身份证号: 3303241965********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 ...
汇嘉时代: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0 11:49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61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潘锦海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权威先生转让其持有的 23,520,000 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潘锦海 身份证号码: 330324****** 住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二)受让方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交易 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
汇嘉时代:汇嘉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威)
2024-12-10 11:4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股票代码:603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威 身份证号:6503001970********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第一节 | 释义 4 | | --- | ---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 第三节 |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 | 第四节 | 权益变动方式 7 | | 第五节 |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 | 第六节 | 其他重大事项 12 | | 第七节 | 备查文件 13 | 第一节 释义 4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