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LIN FUDA (60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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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形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 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是否与关联人构成关联关系,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1/2以上委员须 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 全体董事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 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 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 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第一条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福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条 本制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 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 情。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 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 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信息披露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责任,公司和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 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地报送及 披露信息。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 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 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 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独立判断。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