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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031号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031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 司")2023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4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 字(2024)第 1009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 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中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中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 重大事项: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微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微半导体 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
中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3-18 10:4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 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 ...
中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其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 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 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 ...
中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措施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改、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 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 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具体包括: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 ...
中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权,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公 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勤勉的义务。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 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
中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张卫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卫博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学士、硕士、 博士。1995年至2000年,历任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教授;2001年至2002年,赴 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TU-Chemnitz)微系统系,为德国洪堡学者;2 ...
中微公司:董监高核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O=\sqrt{9}\sqrt{9}\pm\sqrt{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中 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其所持本公司股 ...
中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聿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夏威夷大学硕士研究生。2008年至2010 年,担任恩智浦机顶盒业务部全球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担任PMCS 全球副总裁兼中 国区总裁;2013年至2014年担任建信投资,执行董事。现任华登董事总 ...
中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18 10:42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微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