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bwell(688062)

Search documents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12-15 08:3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且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 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根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 上市规则》")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芳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王芳女士简历 王芳女士,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1. 为了进一步明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威(上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2. 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1.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 参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 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 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 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押后,让股东有至少10个营 业日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08:3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 下简称"ESG")工作,持续提升公司 ESG 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结合《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环 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为董事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科技创新、可 持续发展规划和公司ESG战略提出建议。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二、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位独立董 事。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一)由董事长提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迈威(上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第七条 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 外部财务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 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其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5 08:3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3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4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2024-12-15 08:34
2. 总体政策 2.1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网站的披露资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联交 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 公司网站(https://www.mabwell.com)。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介绍 1.1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 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3. 通讯途径 3.1 股东查询 3.2 公司通讯 3.2.1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中所述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 3.1.1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息政策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目的 1.1. 本政策旨在向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订立指引,以决定是否宣派、支付股息及向公司股东支付 之股息水平。 2. 整体政策 2.1. 公司股息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息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 宣派股息考虑因素 3.1. 董事会在宣布派发或建议派发股息前,须考虑下列因素: 公司之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公司预期营运资本要求、资本开支要求及未来扩展计划; 公司现时及未来的流动资金状况; 可能对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影响之经济状况及其他内在或 外在因素; 董事会认为适当之任何其他因素。 3.2. 公司派付股息亦须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3.3. 每年股息支付率会有所不同。公司不保证会在任何指定期间将支付任何特 定金额之股息。 4. 批准 2 4.1. 董事会可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