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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6885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 ...
芯朋微(6885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规范运作指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芯朋微(68850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当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办法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其他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 主要负责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事 ...
芯朋微(68850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收购、 兼并等股权类对外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 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 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
芯朋微(6885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 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 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公司其他由于 ...
芯朋微(6885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 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规范运作指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无锡芯 ...
芯朋微(6885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 ...
芯朋微(6885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 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芯朋微(6885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职权时,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 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
芯朋微(6885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 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