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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发展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完善公司 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并对重大投资、资本运作决策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 立性时,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
上峰水泥: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3 年度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 人 2 ...
上峰水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 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旭飞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公司上下保持稳健发展的战略定力,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进步,建材 主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一主两翼"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有序推进,新经济产业基金 投资打开成长新空间,环保处置、光伏新能源等产业链延伸新业务逐步形成规 模。 2023 年公司生产运营管理的体系化建设稳步推进,成本能耗指标控制再上 新台阶,主产品单位制造成 ...
上峰水泥: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2024-04-24 12:42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 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金效益最大化,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 ...
上峰水泥: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4 12:4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对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 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 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
上峰水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4 12:4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外代表公司行使相关 权利。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二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人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并协助其处理日常 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 ...
上峰水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 及其他福利待遇;本细则所称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上峰水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广 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独立性时 ...
上峰水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2:42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3日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黄灿、刘强、李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灿、刘强、李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 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格尽职守、认真履 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不属于为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单位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 ...
上峰水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4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