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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零二五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工作细则规 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 及其衍生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投资资金,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委托理财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 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且不能为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 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的成员: (一)其终止成为该外部审计机构合伙人的日期; (二)其不再享有外部审计机构财务利益的日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0 10: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 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除只有1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