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CHEM(3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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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30003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 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上述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与咨询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 ...
新宙邦(3000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津贴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1、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请的、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非独立董事:指公司董事会中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独立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 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事项等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两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 职务。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新宙邦(30003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风险;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二)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3、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4、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前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依据本制度执 行。 第二条 公司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
新宙邦(3000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 ...
新宙邦(3000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 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 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使用、改变 ...
新宙邦(3000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