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man(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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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3-27 10:52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5]24012630198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401263002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利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利德曼公 司编制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利德曼公司管理 层的责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7 10:5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2630023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 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2630023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
利德曼:2024年报净利润-0.75亿 同比下降600%
Tong Hua Shun Cai Bao· 2025-03-27 10:51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29736.5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54.76%,较上期变化: -444.62万股。 | 名称 持有数量(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 增减情况(万 | | --- | --- | --- | --- | | | | | 股) |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213.32 | 46.42 | 不变 |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167.69 | 2.15 | -544.01 | | 李胜军 | 945.00 | 1.74 | -58.59 | | 张宇红 | 475.58 | 0.88 | 4.15 | | 甘宜梧 | 445.99 | 0.82 | 新进 | | 李光宇 | 438.66 | 0.81 | -57.89 | | 张斌 | 396.40 | 0.73 | 14.77 | | 杜群 | 263.47 | 0.49 | 1.79 | | 深圳聚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聚沣多策略稳进私募投 | | | | | 资基金 | 235.21 | 0.43 |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娜)
2025-03-27 10:5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安娜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 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 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安娜,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南国 德赛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202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 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202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已离任)
2025-03-27 10:5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艳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 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 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艳,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博士(后)。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2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 大学任教。自 20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谦)
2025-03-27 10:5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月兼任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教授。2024 年 4 月起任郑州大学第 一附属医院学术副院长。2021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志谦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 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志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1992 年 6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格)
2025-03-27 10:5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格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即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 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 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格,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2 月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任 职副所长;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于大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27 10:4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 展;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完整; 3、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抑制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 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
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3-27 10:47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2630037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 德曼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利德曼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利德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
利德曼(30028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3-27 10: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 --- | |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 73,572,814.92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010,177.18 | |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74,582,992.10 | |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利德曼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