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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等关于董事义务规 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 ...
金力永磁(30074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 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 具备《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 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 易所的上市规则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 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 (五)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 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业绩考 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 秘书以及经董事会 ...
金力永磁(3007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 ...
金力永磁(3007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金力永磁(3007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公司 (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司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证 券及期货条例》、《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
金力永磁(300748)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 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以 下简称"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 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 响 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 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