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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3008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
蓝盾光电(30086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 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 大事 ...
蓝盾光电(3008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 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 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 ...
蓝盾光电(300862)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管理,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蓝盾光电(30086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公司运作模式,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
蓝盾光电(3008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 ...
蓝盾光电(3008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 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 ...
蓝盾光电(30086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使 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三)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 ...
蓝盾光电(3008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07: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的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