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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就大族 数控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6.5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552.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 ...
大族数控(301200) - 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0 07:5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074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族 数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 ...
大族数控(30120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国胜)
2025-04-20 07: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国胜)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 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 ...
大族数控(3012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 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等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大族数控(3012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07:54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 作,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委员会的提案 ...
大族数控(30120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07: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 展,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 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 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 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 ...
大族数控(3012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07:54
(2025 年 4 月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具备《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 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 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 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 ...
大族数控(3012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4-20 07: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职权 | 2 | | 第四章 | 董事长的职权 |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制度 | 6 | | 第六章 | 董事会秘书 | 11 | | 第七章 | 附 则 | 12 |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六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 第八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 ...
大族数控(3012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 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
大族数控(3012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职权 | 2 | | 第四章 | 董事长的职权 |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制度 | 6 | | 第六章 | 董事会秘书 | 11 | | 第七章 | 附 则 | 12 |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