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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同仁堂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0:48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 全体监事,与会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监 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
同仁堂:同仁堂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8 10:4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4881 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同仁堂公司于 20 ...
同仁堂:关于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10:48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3915 号 目 录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同仁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建彪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姗姗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同仁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 ...
同仁堂:同仁堂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钊)
2024-03-28 10:4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钊) 作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仁堂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客观、独 立的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力,勤勉尽责,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公正、独立的发表相关意见。现 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
同仁堂:同仁堂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桂华)
2024-03-28 10:4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桂华) 作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仁堂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客观、独 立的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力,勤勉尽责,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公正、独立的发表相关意见。现 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王桂华,62 岁,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曾任中国药材公司科技处、生产处、 国际合作部管理职位,泰国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北京华禾药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山东沃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河南羚锐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方盛 ...
同仁堂:同仁堂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8 10:48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
同仁堂:同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8 10:48
| 会议时间 | | 会议届次 | 议题名称 | 是否通过 | | --- | --- | --- | --- | --- | | 2023/1/17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工 | 是 | | | 会 2023 | 年第一次会议 | 作安排及相关事项汇报 | | | 2023/3/23 | 会 2023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年第二次会议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总 结 | 是 | | | | | 公司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2 | | | | | |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 | |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 | |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2023/4/27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是 | | | 会 2023 | 年第三次会议 | 《 ...
同仁堂:同仁堂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0:4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3 年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一) 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 ...
同仁堂:同仁堂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024-03-05 09: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下属制药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芪参颗粒 申 请 人: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注册分类:中药注册分类 1.1 类 适 应 症:益气温阳、活血解毒。用于慢性心力衰竭气虚血瘀证。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 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02 受 理 号:CXZL2300074 通知书编号:2024LP0049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 理法》及有关规定,同意本品开展拟用于射血分数下降型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试 验。 二、 药物的研发及相关情况 同仁堂科技制药厂申请临床试验的芪参颗粒为中药复方制剂,按照中药注册 分类 1.1 类申报,拟用于慢性心力衰竭气虚血 ...
同仁堂:同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9 07:4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 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乔延江、王桂华、王钊、杨庆英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交易条款 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同仁 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