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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04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制订,经 2007 年 6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一次修订,经 2012 年 4 月 6 日董事会第二次修订,经 2023 年 8 月 25 日董事会第三次修订,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 事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
扬农化工: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 ...
扬农化工: 总经理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 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和完善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QHSE 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 ...
扬农化工: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经营 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服务作用,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的落实,保障规章制 度的有效运行,不断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部署要求、《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资 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与服务两大核心职能,围绕公司战 略发展和改革创新目标,通过独立、客观的确认、评价与建议,推动党和国家重 大决策部署与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和管理提升,为公司 战略使命达成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与服务支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 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 ...
扬农化工: 关联交易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rules for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of Jiangsu Yangnong Chemical Co., Ltd, aiming to standardize such transactions, enh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rotect the rights of shareholders [2][3].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company must ensure the legality, necessity, reasonableness, and fairness of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maintaining independence and avoiding financial manipulation [2][3]. - The board's audit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the daily supervision of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conducting checks at least biannually [2][3]. Group 2: Definition of Related Parties - Related parties include both legal entities and natural persons that meet specific criteria, such as controlling or holding more than 5% of the company's shares [2][3]. - Transactions with related parties are defined as resource or obligation transfers, including asset purchases, financial support, and guarantees [6][7]. Group 3: Reporting and 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 Directors and major shareholders must report related party relationships to the board, which will maintain a registry [5][6]. - Transactions exceeding certain thresholds require approval from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must be disclosed, with specific monetary limits set for different types of transactions [9][10]. Group 4: Pricing and Fairness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must be documented with written agreements, ensuring fair pricing based on market standards or reasonable costs [14][15]. - If fair pricing cannot be established, the company must disclose the pricing determination principles and justify their fairness [25]. Group 5: Financial Services and Risk Management - Transactions involving financial companies must adhere to specific regulations, including risk assessments and ongoing monitoring of financial conditions [28][29]. - The company must disclose the terms of financial agreements and ensure that they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31][32]. Group 6: Daily Transactions and Exemptions - Daily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can be estimated and reported, with specific procedures for significant changes or renewals [21][22]. - Certain transactions may be exempt from the usual approval and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such as those that do not involve payment or obligations [12][13]. Group 7: Implementation and Amendments - The rules will take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with the board authorized to interpret them [44][45].
扬农化工: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前款所称财务性投资,参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
扬农化工: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都拥有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 以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 应当分别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 当选董事。 具体操作如下: (四)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 票情况。依照各议案组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该议案组董事人数,当选 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五)如果根据(四)之规定,在股东会上各议案组 ...
扬农化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草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 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如实申报持有 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杜绝出借帐户的行为。 (2008 ...
扬农化工: 独立董事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扬农化工: 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09:1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第一条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及所 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公司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行业惯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的工作津贴与报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董事职责履行状况 和承担风险等因素,参照行业水平来确定。 第三条 根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董事划分为: (三)外部董事,指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工作津贴标准如下: 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16 万元/年(税前) 外部董事工作津贴标准:10 万元/年(税前) 第五条 内部董事兼任董事长的,不享受工作津贴,按总经理薪酬的 1.25 倍领取工作报酬。其它内部董事按照其岗位任职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工 作津贴或报酬。 第六条 工作津贴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月支付,由公司 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因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