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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6012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见本制度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 定),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公司 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或者与公司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交 1 第一条 为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环 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及债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 ...
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适应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策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环 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相关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 称"ESG")等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 ...
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行。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设立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门委员会已分别制定了工作细则,其议事规则按对应工作细则执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由公司职能部门向证券部提交议案申请并准备相关议案,经分管 领导同意且证券部审核后向董事长报告。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 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与董事充分沟 通并征求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一) ...
环旭电子(601231) -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 (六)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 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八) 在董事会授权或者公司规定范围内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 升级或降级、加薪或减薪、聘任、雇用、解聘、辞退; (九) 在董事会的授权或者公司规定范围内,行使抵押、出租或分 包公司资产的权利; (十) 审议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下,及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 的关联交易; (十一)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制度 的规定,参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
环旭电子(6012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 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
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 员会全部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
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
环旭电子(601231)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80 万股,并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Shanghai)Co., Ltd.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环旭电子(6012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优化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成,实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环旭电子(6012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有 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供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