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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6-03 11:2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 性和前瞻性,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本细则旨在规范和明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 工作程序等内容,促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法合规高效履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核委员会、换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发展规划 委员会、ESG 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除具有《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赋予的职权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依据本细则行使职 权,不享有其 ...
中国铝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03 11:2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释 义 | | --- | | 正 文 | |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和授权 . | |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情况 | |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屈满 | |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 | | (三)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 | 三、结论意见…………………………………………………………………………………………………………………………………………………………………………………………………………………………………………………………………………… 10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520 第 0266 号 JT&N 会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釋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6-03 11:27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废止《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 款》,并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03 11:2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一条 为健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 证董事会对审议事项进行行之有效的论证,做出科学、审慎的决策,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有关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 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和全体股东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除执行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 下同)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且被公司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认可为独立董事的董事,下同)至少三名且应占董 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或以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03 11:2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包括上 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有关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性机构,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 责。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所发生的费 用,以及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董事长辞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6-03 11:25
一、董事长辞任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 备查文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谨此宣布,因工 作需要,董建雄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提请辞去 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及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一切职务,自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执行董事后生效。 董建雄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谨此对董建雄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 诚挚敬意。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史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6-03 11:25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6-03 11:25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有关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如所授权的事项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十二)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 审批的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授予员工的 与股份相关的报酬(如配股或股票选择权等)事项;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细则
2024-06-03 11:2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股票或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有关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且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 交所认可为独立董事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3 11:25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6月3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有效表决人数9人。 公司董事蒋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已书面委托欧小武先生代为出 席会议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建雄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接续购买2024-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接续购买2024-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保险金额2,500万美元,总保费425,500美元(含税)。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