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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6886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
芯碁微装(688630)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 制度执行。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芯碁微装(6886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
芯碁微装(688630) -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融资与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 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股权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 ...
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
芯碁微装(6886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合肥 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 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后实施,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
芯碁微装(688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
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自 然人、法人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 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
芯碁微装(688630)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芯碁微电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 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 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
芯碁微装(688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11: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 四 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五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