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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2024-03-05 14:0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我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投控")通知,因执行法院判决,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公司")所持有公司的 1,730,3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已过户至深投控名下。深投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339,452,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57%)增 加至 341,182,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47%)。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司法划转股份的情况 2006 年深免公司改制时,根据相关方案,其所持我司股份需 划转至深投控,但因历史遗留问题,该部分股份未划转至深投控。 深投控就上述股票权利确认提起诉讼,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作出 民事判决((2022)粤 0304 民初 5174 号),确认深免公司名下 的我司非流通股股份 1,730,300 股及 2005 年 3 月 31 日以来的现 金 ...
深物业A: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运作程序,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与管理或经济相关的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二条 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 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深物业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深圳市 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受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 ...
深物业A: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明确经理层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确保 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根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 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授权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七条 董事会可结合年度或任期工作需要,对经理层进行专项授 权,专项授权议案应当明确授权事项及其权限、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 期限、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报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 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必要时可 以决 ...
深物业A: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产生程序, 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会 批准设立,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本工作条例为依据,履行董事会授予的 职责权力,协助董事会完成相关工作,向董事会做出报告及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 ...
深物业A: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的规范性,统一董事会议案要素要求, 规范董事会议案管理流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议案是指提案人以议案名义按照公司规定程 序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决策的事项内容。 第三条 董事会议案的提议人主体,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具体 议案及其附件材料。提议人主体包括: (一)董事长;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议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业务指导、审核和汇总上报。 第七条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应做到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资料 完整,程序合规,并应视情况就议案内容提供详备的补充资料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 (一)事项的背景、依据,议案的可行性、必要性、风险分析,需 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明确表述等; (二)该议案经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或履行内部 ...
深物业A: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2、公司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作 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具体要 求,结合本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并充分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有关做好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
深物业A: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 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 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 整。 第三条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管理和 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 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
深物业A: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权责清晰。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为权属清晰、有权处分的 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有处分权的财产或不合格 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公司及子公司领导人员或职工不得将公司及子 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四)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现金 流等情况,合理确定对外捐赠规模。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 或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对外捐赠规模应当相应压缩。经营期经营亏损、 资不抵债或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非经营性机构,除 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对外捐赠。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 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的公司,以下简称"子 ...
深物业A: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02 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工作条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工作条例》等 16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制定《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 4 项制度。具体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变更形式 | | --- | --- | --- | | 1 |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 | 修订 | | 2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 修订 | |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