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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000631) - 《反舞弊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反舞弊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 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特别是董事、 中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同时,为完善非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顺发恒能 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制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
顺发恒业(000631) -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 金。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交易为基础,公司 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1、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1 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 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
顺发恒业(000631)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此制度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完善以财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从而不断提升资产质量,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促进公司长 远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第四条 会计组织管理,即在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组织,确保公司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等工作能正常、有效地开展。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需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中 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相关要求建立会计组织,并对相关人员实施相应管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组织由其自行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具有对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 和其财务组织内主要人员任免提名权,业务考核权。 第五条 会计核算管理,即强化会计核算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3:34
第一条 为适应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 制度的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 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公司年报编制的进展和情况。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 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的财会会计报表,形成书 ...
顺发恒业(0006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 ...
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 ...
顺发恒业(0006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3: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