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a Pharmaceuticals Co., Ltd.(3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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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1:3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 ...
贝达药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1:34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3H1715号 致: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贝达药业")的委托,指派于野律师、孔舒韫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或"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贝达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1-17 11:3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贝达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3 号)同 意,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38,621 股,发行价格为 98.8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999,9 ...
贝达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1:3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 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 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11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列席 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
贝达药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1-17 11:3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 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制订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二节股权激励》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加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次激励计划设定 的具体指标,提高管理效率,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确保实 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促进公司长期、稳步、可持续发展。 2、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应当坚持 ...
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7 11:3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 料,经过认真审核和讨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
贝达药业: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1:3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
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1-17 11:3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6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 JIANGNAN CAI 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 JIANGNAN CAI 先生符合《证券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 JIANGNAN CAI 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JIANGNAN CAI 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
贝达药业: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1:3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为进一步完 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 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
贝达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1:3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2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 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 3 楼会议室召开,采取 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 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贝达药业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