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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中远海控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24 08:58
特此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 --- | |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6 月 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 日,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7 年 5 月 28 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 2024 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等安排,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4 年 10 月 31 日将恢复行权。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4-03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境内外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称"法律法规")和《中远 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如果本 议事规则与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有不一致或有冲突的地方,应以适用 的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为准。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或其股东授权代 理人(简称"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 计师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授权股东代理人出 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及依本议事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章程(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次修订 于 2005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次修订 于2006年11月2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和2007年5月15日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 第三次修订 于 200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次修订 于 2009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次修订 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次修订 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次修订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次修订 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次修订 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次修订 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8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关于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等制度生效的公告
2024-07-18 10:35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 2024-030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等制度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28 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 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减少注册资本 及对中远海控《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的修订;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及经修订的中远海控《公司 章程》及其相关附件。详见 2024 年 3 月 29 日、5 月 30 日通过指定 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或信息披露文件。 2024 年 7 月 18 日,经修订的中远海控《公司章程》已于中国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手续。根据中远海 控《公司章程》第二百四十七条,本次经修订的中远海控《公司章程》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生效,本次经修订的中远海控《公司章程》相关 附件《股东大会议事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风险控制程序,确 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得以实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主要负责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公司的各类风险,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和决 策支持。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由 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 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会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五条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 生和罢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由 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规范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评 估与审查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 "上市地上市规则")、《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 组织,主要负责研究和审议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方向,以及涉及公司战略 规划和业务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条 本细则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委员 会工作;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 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会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五条规定予以补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本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 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 完成补选。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的对口联络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人是人 力资源部的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和会议 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任职 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主要 负责提名董事、总经理人选,并对董事、总经理提名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审查以及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委员组成,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 执行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 2. 具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7 - 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会计准则); 4.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5.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并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 录: 1.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 ...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生效)
2024-07-18 10:3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如果本议事规则与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有不 一致或有冲突的地方,需要以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为准。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可要求总经理或通过总经理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提供其决策所 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总经理应向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董事会决策。 第三条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包括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出的事项),董事会应对该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第四条 为使公司高效运营,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 ...